動態股權調整:預留股權,未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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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動態股權設計

股權架構設計必須通盤考量資金,人力和資源這三方面的要素,分清合伙人之間的責、權、利,保證具有企業家精神創始人的控制權,還要有利于各種資源整合,更不能給后期投資人進入添堵。

本期我們來聊聊動態股權架構設計的話題。關于這個話題,我們遇到過很多創業者、很多學員第一反應,都表現出一定的疑慮,覺得公司股權架構不穩定一定不是好事,會是一個大大的隱患,也不利于后期融資。

實際上,這是誤讀了動態股權架構設計的內涵。我們以前也談到的合伙人之間股權退出機制,創始人與早期投資人之間的股權調整機制實際上都是動態股權設計的一種模型。我們認為動態股權設計恰恰是為了使得公司股權架構更健康和可持續。人在變、貢獻在變、各方面價值都在變,股權架構不變其實才是反人性的,才是值得憂慮的。

下面我們來看一個案例,看看案例中的的矛盾能不能通過動態股權的模式來解決。

股權案例

有一家生物醫藥公司,S先生是創始人,他是商務出身,擅長BD和市場運作,整合各類資源更是強項。

Z先生是后來引進的合伙人,他是專業技術人才,名校博士后,專業過硬,技術大牛。引進之初,兩個人談好是75:25的股權分配比例,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完成,對于股權比例和獲得形式,大家都欣然接受。

可是隨著這個項目運作的越來越成功,Z先生慢慢變成企業的關鍵人物,作用越來越凸顯,后期的市場開拓也越來越依賴Z先生的技術能力

同時,企業開始獲得資本的青睞,投資人看中更多的也是Z先生的技術。但由于股權比例的分配沒有任何動態調整的預先約定,Z先生越來越覺得不公平和不對等,憑什么自己付出這么多,自己這么重要,獲得的股權這么少,決策權、表決權都起不到什么作用,利益分配就更不用說了。兩位股東幾次對于股權分配的調整談判都不順利,結果Z先生離開公司,大家不歡而散,項目自然受到致命的打擊。

聽了這個故事,大家是不是可以認識到股權動態調整不僅僅在于投資人與創始人之間,合伙人之間也是非常需要的。

因為股權的比例是和合伙人的貢獻掛鉤的,隨著公司的發展,合伙人之間對于公司的貢獻是在不斷變化的,有些合伙人早期參與,后期沒有參與;早期有貢獻,后期沒有貢獻;早期貢獻大,后期貢獻小;早期適合,后期不適合,這些情形都有可能發生。

如果股權一層不變,必有后患!

那么合伙人之間動態股權機制怎么搭建呢?

對策分析

除了我們先前我們談到的股權退出機制是動態股權的一種模型,今天我們介紹另外一種預留股權的模型。大家可能會疑惑,現行公司法律法規要求公司成立的時候必須明確100%股權歸屬,那怎么預留股權呢?

其實啊,預留股權還是可以操作的,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具體怎么做呢。我們可以在股東合作協議中對于預留股權的比例進行確認,比如20%。然后可以由所有股東同比例代持,也可以由大股東代持,等到將來需要調整的時候,代持者需要把代持的股權分出去。

或者由于現在的公司注冊資本是可以認繳的(也就是成立的時候不繳納,將來繳納),那么公司搭建的時候就可以同時搭建一個持股平臺(比如再設立有限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業平臺)來代持預留股權。那么這個預留的股權未來如何分配,其實就比較關鍵了,每個企業情況也都不一樣。

回到我們上面的故事,如果S先生和Z先生先期約定預留一部分股權,然后按照時間節點設立貢獻量化表(這個量化表必須大家都認可,并且可評估和測評)來對于兩人的股權進行調整,用預留的股權進行調整,使得股權分配和股東貢獻成正比,從而使得公司進入良性地可持續發展,這樣后期可能就不會談判未果,分道揚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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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股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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